
如果您準備就個人隱私權受到的侵犯提出投訴,或準備代表他人就其隱私權受到的侵犯提出投訴,請填寫本投訴表。請注意:《隱私權法》僅適用于保護在世人士的隱私。
不填寫本投訴表,亦可提出投訴。您可以給我們寫信。但重要的是,您必須提供與投訴問題有關的全部資料。
投訴表被提交之後,將被譯成英文。然後我們將使用您所選語言給您回信,通知您我們會採取的行動。這大約需要3周的時間。可能的話,請指定一位講英語的朋友或親戚作爲您的“代理人”,這將有助於我們的工作人員進行聯絡。如果無法做到這一點,我們將透過傳譯員使用您所選的語言與您溝通。
認爲個人隱私權受到侵犯的人士的詳細情況。
您只需提供您願意提供的聯絡詳情,以供我們的工作人員使用。
| 姓名:先生/夫人/小姐/女士/博士或醫生 |
| 郵政地址: |
| 郵政編碼: |
| 電子郵件: | 手機號碼: |
| 工作時間聯絡電話: | ( ) |
| 您選擇用作溝通的語言: | ( ) |
您以前是否向隱私權保護專員辦公室提出過投訴或查詢?
| 是 | 請提供您以前的參考代號: 例如: C0001或E0001 如果不知道自己的參考代號,請提供您以前投訴或查詢時使用過的郵政地址。 | |
| 否 |
您是否有會講英語、可以與我們探討您的投訴問題的代理人?比如說,某個親戚?
| 有 | 代理人姓名: | ||
| 郵政地址: | |||
| 電話號碼: | |||
| 電子郵件: | |||
| 沒有 |
如果沒有的話,我們將使用您所選的語言與您溝通。
如果聯絡詳情有更改,請及早通知我們。
本人茲投訴
| 組織/機構: |
| 所涉人員(如果知道的話): |
| 地址: |
| 郵遞區號: |
| 電話: |
如果被投訴人/方不止一個,請另附一頁並填寫詳情。
您是否向被投訴人/方提出過投訴?
一般而言,隱私權保護專員會要求您首先向被投訴人/方提出書面投訴,並給其30天的答覆時間。
然而,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不必這樣做,特別是您不能使用英文與被投訴人/方溝通時。
您是否向被投訴人/方提出過投訴?
| 是 |
如果曾經提出過投訴,您得到了什麽答覆?請附上您致被投訴人/方的投訴表複印件(非原件),以及您收到的答覆函。
| 否 |
您認爲自己的隱私權受到了怎樣的侵犯?
請描述一下您認爲影響到您隱私權的事件。
我們需要知道:
您希望如何解決您所投訴的問題?您希望被投訴人/方採取何種行動解決您所投訴的問題?
您是否向另一家機構或組織提出過本投訴?
| 是 | 請詳細說明並提供相關文件的複印件。 | |||||
| 機構/組織名稱: | ||||||
| 投訴日期: | / / | |||||
| 該機構/組織是否處理了您的投訴? | 是 | 否 | ||||
| 否 | ||||||
請向我們提供任何有助於我們調查您的投訴的證明文件複印件(非原件))(比如,您與被投訴人/方之間的信函或會談記錄,包括他們的答覆函)。
如果您的投訴涉及到您的信用資料檔案,本辦公室可索取一份。如果您已經取得了自己的信用資料檔案,您亦可給我們發送一份。
請在本投訴表上簽名並注明日期。
| 簽名: | 日期: | / / |
我們將利用您所提供的資料調解和調查您投訴的隱私權侵犯問題。《隱私權法》第43部分授權隱私權保護專員收集調查資料。一般而言,我們會將您提供給我們的資料透露給被投訴人/方,而且在必要情況下,會透露給那些持有與您的投訴相關資料的人士。如果本辦公室不服裁定,我們可能需要將某些資料向法院或像行政上訴法庭(AAT)這類複審機構透露。